淮滨县海清船业有限公司散装货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淮滨县海清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委托评价单位编制的《淮滨县海清船业有限公司散装货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的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宝贵意见。
“报告书”全本公示详见网络链接,公众可查阅报告全本内容,若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意见、看法的公众,可以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或者按附件2填写意见表的方式,向我公司或者委托的“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同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1)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OYa7NLuOGrsutf0wRUSag(提取码:5yq9);如需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相关人员。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边长5km的矩形区域范围内敏感目标,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isWydHfiI7x5vDU2gBVIQ(提取码:x2pr)。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信函或电话,②按附件2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提出意见。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淮滨县海清船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信阳市淮滨县城关镇五号码头西500米
联系人:章总 15037683222
电子邮箱:738267139@qq.com
公示日期: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