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道生活”品牌门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
当事人上海市静安区伦伦食品店系“垦道”品牌个体经营门店,自成立起即对外开始从事食品销售经营。2025年4月,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向消费者口头推介普通预包装食品“善百年 二酯食用油”(植物食用油)时,称该产品具有“降尿酸”“防老年痴呆”“清理体内垃圾、治疗便秘、减内脂”“降三高”等功效;在推介特殊预包装食品“垦道芝良芝灵芝孢子油蜂胶银杏叶软胶囊”“垦道科学搭档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两款保健食品时,称该产品具有“防癌抗癌”的功效。
进一步检查发现,当事人会不定期安排员工于门店周边居民小区内通过免费发放蔬菜,吸引50岁以上中老年消费者至其经营场所门店内,再通过会员积分福利、专人定点联系等方式招揽客户参加其组织的“互助交流会”,进行产品推介宣传。检查发现当事人组织的交流会中所播放的上述产品介绍影音内容含“让大脑、血管、心脏、肝脏、肾脏远离慢性疾病”“降尿酸、降血脂、降血栓”等宣传内容。经核实,本案所涉三款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而非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功效,当事人推介时所宣传上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没有依据。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利用交流会、口头推介形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根据具体情节从轻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案情评析
执法实践中,此类涉老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往往行为隐蔽强、受骗者不主动举报、家属不重视等客观因素,导致了违法行为难以被发现、难以取证的监管痛点产生。就此类违法行为手段目的,多是利用老年人不与子女同住、追求身体健康、防骗意识较低的客观情况,通过线下、线上多渠道,使用口头、会议、直播等形式,诱导、欺骗老年人以明显高于生活所需购买大额商品,进而谋取暴利。
本案查办过程中,办案部门从传统线下涉老经营主体门店入手,通过对前期摸排建档的主体进行风险等级研判,锁定涉事主体门店。在统一行动部署后,同时对辖区多家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第一时间固定了违法证据,有效打击了此类违法行为,为老年人群体权益保护筑起防火墙。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